推行火葬的现状

 

火葬作为一种较为经济、卫生和方便的殡葬方法,现已成为世界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方法,也是现代文明标志之一。在我国推行火葬工作,既可以达到移风易俗的目的,又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。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为推行火葬制定颁布了地方殡葬法规,积极兴建、改建、扩建殡葬服务设施,提高殡仪服务质量。特别是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山东、江苏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和安徽等省(市),火化工作搞得较好,为全国的殡葬改革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绩。

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作,全国遗体火化量有很大提高,1995年火化遗体达262万具,火化率达34%,为破除愚昧迷信的丧葬陋俗,实行文明、科学的丧葬礼仪创造了条件。同时,缓解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矛盾,为节约土地资源做出了贡献。

但是,推行火葬工作发展还不平衡,有些地区火化率还很低,有待于加强殡葬管理,进一步强化火葬工作,逐步缩小差距。